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公安局
项目名称:******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分别于2025年1月13************************管理中心成立了医务室,并设有业务用房,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服务成本增加。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医院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街道十九峰路1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5-******
地 址:******街道坤豪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采监科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5-******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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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971.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