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郴州市分公司弱电管道购置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第二次) 失败公告
******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联通郴州市分公司弱电管道购置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NB******001945/HNZT-2024-12628
采购失败说明:本项目三个标段均因报名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故本项目本次公开招标失败。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或发送邮件:
******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联 系 人:谭瑶/余志鹏
电 话:******(谭)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财务部
异议受理电话:******4963
异议受理邮箱:******
(此联系方式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文件存在影响比选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异议提出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具体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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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