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民政局民用一氧化碳报警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ZYXMZJ2025-001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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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镇原县民政局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2-10 16:40:3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2-13 16:40:35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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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民政局民用一氧化碳报警器采购项目001 | ZYXMZJ2025-001 | 货物 | 188676.0(元) |
公告内容
镇原县民政局民用一氧化碳报警器采购
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镇原县民政局民用一氧化碳报警器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将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竞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YXMZJ2025-001
二、采购内容:为全县1747户分散特困供养户采购一氧化碳报警器,包括设备采购、安装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
三、项目预算金额:188676元
四、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三证合一有效、投标人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开户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1.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 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扫描件(见格式文件);
1.7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2月10日16时40分至2025年2月13日16时4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 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6时40分。
3.竞价时间: 2025年2月10日16时40分至2025年2月13日16时40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平台上发布。
九、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 1 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镇原县民政局,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镇原县民政局
联系人:樊小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镇原县原州中路 37 号(县政府前楼3楼305室)
附件:镇原县民用一氧化碳报警器采购清单
2025年2月 日
镇原县民政局一氧化碳报警器采购清单
采购货物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一氧化碳报警器
型号:JM-PA-009、
规格:工作电压:DC4.5V(3节1.5V AA5号电池)
电池低压:3.6V
报警电流:<50mA
报警音响:大于70dB并小于115dB3.6
检测气种:一氧化碳(CO)
报警浓度:200×10-6(体积分数)
传感器:电化学传感器
壳体材料和颜色:阻燃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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