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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系统开发建设项目[SHZT-2024-11673]-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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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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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系统开发建设项目[SHZT-2024-11673]-比选公告

视频会议系统开发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视频会议系统开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M-LXXB******),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视频会议系统开发建设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696954.40元(不含税价)。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采购会议系统终端及配套系统运维服务,完成3个会议室、2个休息室、室外活动室的视频会议服务功能建设,保障视频会议系统稳定运行,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服务、日常维护服务。服务地点:上海。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的40天期限内,需全面完成本项目的各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项目验收交付以及后续的售后服务工作。运维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整体三年质保。

1.2.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96954.40元(不含税价)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12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12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12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1121830分至20241125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响应的潜在供应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潜在供应商完成询比文件费用支付后,可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询比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120210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1楼大堂

5.2如响应供应商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北苏州路3501楼大堂),建议各响应供应商预留足够的时间,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响应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响应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响应供应商,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响应文件开启当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联系供应商进入线上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响应文件开启时会议系统接入的供应商的唯一账号。响应文件开启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西路189B4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宜昆、曹玮、孙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有限公司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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