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清镇市垃圾分类称重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根据贵阳贵安生活******财政局 关于下达第二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筑综执局发〔2024〕8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利用第二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8万元采购称重设备,投放至四类场景生活垃圾收集点,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建设,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采购预算:180000元,数量:150台。
服务期限:3年
服务方式:现场+远程+线上
采购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税收的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退还。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
******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文件。
6.2投标时单独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清镇市垃圾分类称重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docx
清镇市垃圾分类称重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根据贵阳贵安生活******财政局 关于下达第二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筑综执局发〔2024〕8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利用第二批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8万元采购称重设备,投放至四类场景生活垃圾收集点,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建设,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采购预算:180000元,数量:150台。
服务期限:3年
服务方式:现场+远程+线上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1 | 地磅 | 【分度值】≥2,000e 【最大量程】≥500kg 【平台尺寸】≥750*750(mm) 【显示】≥32mm高大型led数码管显示 【单位】kg/g/lb(千克/克/磅)常用单位自由转换 【基本功能】去皮、净重、内置警示、省电功能、可充电、支持蓝牙等 【供电方式】交直流两用电源ac220v 【仪表结构】塑料外壳 |
2 | 配套表头及电源服务 | 乙方提供配套称重设备的led数码管显示表头,可通过有线连接称重设备实时显示称重数量,并配套交直流两用电源ac220v,一个斜坡。 |
3 | 蓝牙适配服务 | 表头需与贵阳市已建成的“贵阳贵安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中的垃圾分类称重小程序通过蓝牙进行适配,蓝牙名称 唯一编号;波特率 9600;通信内容 纯重量数字,单位为kg,例如称重 50kg,蓝牙只需要发送 50.00即可。 |
4 | 设备运维服务 | 在运维服务期内,对非人为损坏的设备进行远程视频检修或现场检修,经检查确实是质量问题的,登记后更换配件。 |
5 | 数据接入服务 | 承诺称重设备数据能接入贵阳市已建成的“贵阳贵安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包括软件接口调试,数据接通后测试工作。 |
6 | 垃圾分类治理单元称重咨询培训服务 | 对“贵阳贵安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中的垃圾分类收集点采集,垃圾分类治理单元划定等工作进行数据咨询和业务咨询,提供咨询服务。 |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税收的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退还。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
******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文件。
6.2投标时单独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贵州省清镇市金盆路 |
联系人:唐主任 |
电话:0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