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花溪区涟江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花溪区涟江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贵阳市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
建设性质:新建
******街道、青岩镇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程等四部分组成;工程治理河段共计两段,治理河段总计15.966km,新建堤防总长度为15.463km,采用常水位以下格宾石笼挡墙+草皮护坡的复合生态式河堤,河道清淤长度15.966km。******街道段施工完成,共实施清淤4.166km,建设防洪堤2.992km;青岩镇段已实施清淤6.04km,建设防洪堤9.21km。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贵阳市花溪区水务工程和水库管理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