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服务单位,现将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贵州省能源监测监控中心
二、采购项目:2024-2025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结算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8月31日止,按每次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四、采购需求及价格标准上限:
需求:满足我单位正常的公务出行,准时按我方要求接送出行人员,驾驶员要保障车辆内外的卫生整洁;
价格标准:按《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的价格为上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包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业安全标准化证书在内的相关资质证书;
2.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驾驶人技术及身体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3.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方案;
4.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六、响应材料要求
1.报价函(包含各种车型及分项价格);报价不能超过标准上限,超过无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4.无违规违纪证明材料、信用证明材料。
5.提供常用车辆登记文件或行车证,及车险证明材料。
6.服务承诺。
7.其他事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若有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响应服务商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磋商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人
请于2024年8月23日中午12:00前电话报名,磋商文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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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