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涌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重新报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通过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现予以公示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井下涌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重新报批)项目
二、建设地点:新宁县回龙寺镇龙口村龙口锑矿内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3月27日(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