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麻阳苗族自治县殡仪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麻阳苗族自治县殡仪馆工程
建设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308省道与谷达坡路交汇处西侧(现殡仪馆西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麻阳苗族自治县殡仪馆工程一、二期面积约12580m2(其中二期工程面积约3380m2)。
1)麻阳苗族自治县殡仪馆一期工程:2005年建设,已建成多年,占地约9200平方米。其中包括悼念厅3个,宾馆1栋、办公综合楼1栋,地面停车场1处(约42个停车位)。一期工程仅祭祀,不火化。不产生火化废气。
2)麻阳苗族自治县殡仪馆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殡仪馆3380平方米(其中:新建6个悼念厅2760平方米,火化车间500平方米,遗体解剖多功能室120平方米),配置2台火化炉及其它相关设备;新建骨灰寄存楼3000平方米;完成区内场地平整、绿化、亮化、道路硬化等相关基础设施。2019年建设殡仪馆二期工程,目前仅新建大楼(包括6座悼念厅、1座火化车间)、骨灰寄存楼(1座,拟建),火化等设施未进场营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郑主任******779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陈工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提交至“******”邮箱。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