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5年3月10日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丹桂路南侧(a-9-06地块)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8688.8m2,建筑面积约为9305.43m2(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为7928m2、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344m2,不计容建筑面积33.43m2),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1层生产厂房及1栋4层配套的综合楼;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定制衣柜50万m2、定制橱柜2000套、定制木门3000樘(本项目不涉及喷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①生产车间共设置一套布袋除尘系统,开料、钻孔、砂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中央除尘系统(脉冲布袋)+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②封边工序及冷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软帘密闭+微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2);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1m的烟囱排放(da003)。 (2)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和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浏阳市环保科技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外排至浏阳河。 (3)噪声: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并采取基础减振和消声措施,合理布局、距离衰减。 (4)固废: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③废清洁剂包装桶、废分离剂包装桶及废活性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