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象山基地食堂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ysgl[2025]002gk
2、项目名称:象山基地食堂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4、招标内容:
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
******管理局公布的“食品安全黑名单”并近三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食品安全事故等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9日至2025年3月3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方式: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服务中心)三楼328室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
(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5年3月4日14时0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综合大楼)304开标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3月4日14时0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综合大楼)304开标室。
9、其他事项:
(1)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服务中心)三楼328室];联系人:徐建平;联系电话:0571-******。
11、投标保证金:无。
******有限公司业务受理处,联系人:宋世英,联系电话:0571-******,传真:0571-******。
******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二月八日
1、招标编号:ysgl[2025]002gk
2、项目名称:象山基地食堂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4、招标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总价(元) | 服务期限 |
一 | 象山基地食堂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 1家 | 不公布 | 三年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
******管理局公布的“食品安全黑名单”并近三年在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食品安全事故等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9日至2025年3月3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方式: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服务中心)三楼328室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参加的项目)。
(3)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5年3月4日14时0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综合大楼)304开标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3月4日14时0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综合大楼)304开标室。
9、其他事项:
(1)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服务中心)三楼328室];联系人:徐建平;联系电话:0571-******。
11、投标保证金:无。
******有限公司业务受理处,联系人:宋世英,联系电话:0571-******,传真:0571-******。
******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