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医保办公场所维修(搬迁)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医疗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医疗保障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医保办公场所维修(搬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2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医保办公场所维修(搬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4 00:00:00至2024-12-1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实行“双盲”政策,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乔迪;电话:03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任泽区医保办公场所维修(搬迁)项目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2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任泽区医疗保障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任泽区滏阳路3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任城镇昌平路书香园小区东北拐角楼五层512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毛晓强 | 联系人: | 乔迪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